1. 綜觀有關茶葉標準中的國家標準
代用茶國家標準GB 500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GB 5009
代用茶國家標準
代用茶國家標準
GB 500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鎘的測定
GB/T 5009.146 植物性食品中有機氯和擬除蟲菊酯類農(nóng)藥多種殘留量的測定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種農(nóng)藥及相關化學品殘留量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lián)質譜法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guī)則
NY/T 391 綠色食品 產(chǎn)地環(huán)境質量
NY/T 392 綠色食品 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NY/T 393 綠色食品 農(nóng)藥使用準則
NY/T 394 綠色食品 肥料使用準則
NY/T 658 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 1055 綠色食品 產(chǎn)品檢驗規(guī)則
NY/T 1056 綠色食品 貯藏運輸準則
2. 茶葉標準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
生產(chǎn)許可證管理的茶葉產(chǎn)品包括所有以茶樹鮮葉為原料加工制作的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及經(jīng)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緊壓茶,共9類產(chǎn)品。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種代用茶不在發(fā)證范圍。
茶葉的申證單元為1個。生產(chǎn)許可證上應注明產(chǎn)品品種,即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緊壓茶中的1類或幾類;茶葉分裝企業(yè)應單獨注明。茶葉生產(chǎn)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3. 茶葉符合國家標準
當前的茶葉國家標準中,國家強制性標準包括衛(wèi)生標準和檢驗方法標準、包裝標識標準,其中衛(wèi)生標準有GB9679-88《茶葉衛(wèi)生標準》,檢驗方法標準有GB8313-87《茶多酚測定》。包裝標識標準即GB7718-94《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國家推薦性標準則包括GB/I’14456-93《綠茶》、GB/T10157?93《茶葉感官審評方法》等。
4. 綜觀有關茶葉標準中的國家標準有哪些
GB是國家標準的代號。
國家標準代碼簡稱國標碼,國家標準強制標準冠以“GB”。推薦標準冠以“GB/T”。
5. 綜觀有關茶葉標準中的國家標準是
A級肯定比一級好。等級越高茶葉的品質越好。品質高顏色越綠,香氣越濃,茶葉越耐泡。消費者可根據(jù)茶葉形狀、顏色、香味、茶湯等項目判斷等級。例如按國標標準,清香型鐵觀音特級產(chǎn)品應為條索緊結、重實、香氣清高、持久、滋味清醇鮮爽、音韻明顯、湯色金黃帶綠、清澈。但等級標準如果只有文字描述、對茶葉品鑒并不十分精通的消費者來說、“特級”“一級”之分仍讓人糾結。
級別的差異不是因制作方式與茶葉不同而不同。當然,加工水平的高低與茶樹品種的不同對茶葉的級別也是有一定的影響。另外,茶葉采摘的標準不同,季節(jié)不同也對級別有影響。再者,不同的茶葉評級的方式也不同,如綠茶,外形分占的比例較高。而烏龍茶,香氣與滋味占的分較高。
6. 綜觀有關茶葉標準中的國家標準是什么
GB/T 23205-2008 茶葉中448種農(nóng)及相關化學品殘留量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lián)質譜法 GB/T 23204-2008 茶葉中519種農(nóng)及相關化學品殘留量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
GB/T 23193-2008 茶葉中茶氨酸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21729-2008 茶葉中硒含量的檢測方法
GB/T 23376-2009 茶葉中農(nóng)多殘留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
GB/T 23379-2009 水果、蔬菜及茶葉中吡蟲啉殘留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5009.176-2003 茶葉、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殺螨醇殘留量的測定
GB/T 23776-2009 茶葉感官審評方法
GB/T 5009.57-2003 茶葉衛(wèi)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7. 中國茶葉標準分國家標準
綠茶:GB/T 14456.4-2016 ;紅茶:GB/T 13738.1-2017 ;白茶:GB/T 22291-2017 白茶,GB/T 31751-2015 緊壓白茶;烏龍:GB/T 30357.1-201
8. 茶葉標準是什么
辦公用茶是指在辦公區(qū)域內(nèi)為接待與工作有關來訪人員以及組織召開會議時提供使用的茶葉,不得變相作為福利進行分配發(fā)放。
本著保障工作需要和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購買辦公用茶以普通茶葉為主,不得購買高檔茶葉,可參照區(qū)級機關會務用茶購買標準,原則上最高不超過400元/斤,同時要建立茶葉領取使用規(guī)范化管理制度,做到賬實相符。